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三阳港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0 09:05 来源:桃源县三阳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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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三阳港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桃源县三阳港镇2019年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和三阳港镇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阳港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760368。

一、总体情况

我镇积极在镇村两级广泛宣传新《条例》,进一步提升新修订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及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熊虎为组长,宋涛、黄立峰、刘少华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各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重点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精准脱贫、社会救助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和政府公开栏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9年截止目前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25条,其中,为民服务事项办理86条;财政资金管理35条;社会救助198条;土地利用管理与房屋征迁35条;危房改造建设42条,林水卫补助70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公开情况,2019年截止目前公开共计26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9条;村级公益项目建设13条;人口计生34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17条。总计全文电子转化率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阳港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比如: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镇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创新公开形式,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6%。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项

66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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