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9 16:36 来源:桃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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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62975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网络等各种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务公开概况

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我局着力建立四个规范,全面推行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政务公开。一是规范检查考核。成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检查考核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对下属单位、各股室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把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审批标准和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规范公开载体。坚持实际、实效、方便的原则,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在局机关设置了意见箱、工作评价簿,对群众留言认真对待处理;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公开卫生法律法规、疾病预防知识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方便群众对政务信息的查询。四是规范公开时间。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采取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公开方式,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发放和办理结果等定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三、政务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1次,咨询电话125次,网上咨询0次。2019年度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网站专栏访问量607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文件。

四、政务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政务公开配置情况

2019年度我局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有2人,其中兼职工作人员2人,机关各股室均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人员不够专业、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坚持“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载体和时间,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广大市民关注的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三是推进新媒体信息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舆情分析、舆论引导。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9年度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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