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5 15:14 来源: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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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623256,邮箱ty6623256@163.com。

一.总体情况

本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信息质量,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公开形式多样。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以服务公众为导向,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卫生健康工作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及健康教育知识等。有效推动了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处及时将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中相关的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程序等编印成册,方便群众查阅。对于涉及卫生健康便民惠民举措、民生工程、疾病预防、医改政策落实、全面二孩政策解读、计生家庭奖扶项目发放对象和受益情况等工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进行公开,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知晓率。

3.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监督查处、考核评议等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同时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4.建立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检查考核。成立县卫生健康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检查考核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对下属单位、各股室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把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审批标准和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免费及优惠享受卫生政策的对象和项目政务公开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规范公开载体。坚持实际、实效、方便的原则,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在局机关设置了意见箱、工作评价簿,对群众留言认真对待处理。四是规范公开时间。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采取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公开方式,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发放和办理结果等定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受理审批事项2369件,已办结2369件,办结率100%,及时率达100%;主动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向各主流媒体沟通和报送有价值的宣传信息,省级3篇,市级20篇,县融媒41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共接受市民咨询331次,其中疫情防控相关128次,电话咨询119次,现场咨询84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3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3

+1046

23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11

1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3576629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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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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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了良好运行状态,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代表性不够、突出性不显。今后,我局将提高站位,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平台打造,扩大覆盖面,展示新风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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