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6 15:09 来源: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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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全文在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渔父北路019号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四楼,邮编:415700,电话:0736-6600153)。

(一)总体情况。

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条例》为主线,以服务全县大局为中心,以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年初,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赵勇刚任组长,副局长刘亚伯、佘波、蒯俊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立波任办公室主任。全年紧紧围绕城管执法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2.强化责任,健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2020年,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职责具体到人,继续推行办公室日常负责制和各股室队负责人日常上报信息工作机制。各股室队按照信息公开权限,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由办公室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坚持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多层审核公开的形式,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廉政建设、提升工作透明度为目的,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突出重点,加强民众关心事项公开。我单位通过桃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政务公开栏、单位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了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项目审批、办事流程以及部门预决算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官方网站已于2020年9月按统一要求进行关停,截至关停日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20年度预算说明及2019年度决算说明和2019年度预算等重要事项。202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486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927次,当面咨询278人次,网上咨询281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财政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公布,今年已公布20条,行政许可等现由有关部门统一公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地本单位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为公众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与公众的高效信息互动方式需进一步开发。

2.改进措施。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公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量,强化与各部门、媒体等工作对接,通过政府官网、桃源融媒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05

 1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26

 7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0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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