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盘塘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3 15:43 来源:桃源县盘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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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盘塘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盘塘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549627893)。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获取盘塘镇相关信息,动态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成立了盘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杜胜任组长,分管领导龚勋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目标管理、组织领导等工作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审签工作流程,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制度。同时,建立并实施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从“责任主体、追究原则、追究程序、追究范围、追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坚决杜绝虚假、不实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在我镇设置了公开栏,公开了我镇机关职能职责、机构分布图等信息。对于社会反映强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除通过桃源县盘塘镇政府网站公开外,还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广播等形式快速形象准确的向社会公开,为了达到便民和方便监督的目的,在公开内容的运作上,重视公开的时限性,该事前公开的决不拖到事后公开,该当天公开的就当天公开,实现全过程“阳光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共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要以新闻媒体、公开栏(屏)、公开资料等形式公开。其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了机构信息、法规公文、工作信息等内容,共0条(次);在桃源手机报、新闻网、部门动态以及各类报刊杂志等媒介上宣传和信息215条;门户网站、信访信箱栏目未收到政策咨询、投诉举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和加深。针对这些问题,我镇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镇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0

0

1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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