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2020年度桃源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源县林业局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办渔父南路018号,邮编 415700,联系电话:0736-662238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奋斗新三年、挺进十强县”的战略布局,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统筹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增加公开透明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的人性化、规范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县林业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县林业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资源林政和改革发展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县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县局修订完善了《桃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3、多渠道公开,最大限度地便捷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县林业局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互联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全年桃源县林业局通过桃源县人民政府网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共制作和主动发布信息2710条,其中:
1.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信息2条;
3.脱贫攻坚信息2条;
4.林长制改革信息2条;
5.业务政策信息。发布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退养政策信息3条;
6.林业工作动态。发布部门报道信息100条;
7.公开我局权责事项 225条,其中,依申请类事项 43条,依职权类事项 182条;
8、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290项;
9、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行政处罚45项;
10、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项。
11、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5类,采购金额467.6万元。
12.其他类信息。公开单位人事信息1条,在市、省级网站和媒体报道信息22条。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响应政策,整合公开平台。2020年9月,县林业局根据上级有关网站清理工作要求,将其与桃源县政府网站进行了整合,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优势,进一步优化了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完善了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进度查询和网上监督投诉等网上办事功能,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林业工作的信息。
2、拓宽渠道,借助媒体公开。县林业局积极利用各种媒体的传播优势,采取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林业法律、政策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2020年,县林业局在市、省级网站和媒体报道信息22条,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关注热点问题和林业工作新形势新问题,尤其是公益林范围及补偿资金发放、林地承包流转、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规范公开方式和措施。2020年我局共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和广大群众对林业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2021年度,我局将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从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程序上进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强县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全局依法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林业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林业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是积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林业工作介绍力度,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10 | -1020 | 229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 | 20 | 2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467.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