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17 16:11 来源:陬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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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陬市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66412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22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陬市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至2022年底,陬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我镇成立了由镇长马志强任组长,副镇长涂施娇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余征涛任政务公开工作专干。

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1.平台建设情况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每个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批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三是依托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宣传车、屋场会、入户宣传等等多方面措施形成合力,构建从点面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政务信息工作。本年度共接受居民咨询110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00余次,当面咨询600余次。  

2.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方面:一是坚持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重要信息须经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经过三审制度后公开,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3.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明确政务公开相关职责,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保证专人专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在推进陬市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陬市镇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欢迎人民群众对陬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落实监督保障机制。

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2.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着重突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陬市镇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透明、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工作动态和政府信息。截止202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目前仍有相关信息正陆续公开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陬市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2023年,陬市镇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国家、省、市、县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及时关切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做好回应答复;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的落实,以信息公开促进履职尽责、强化规范、补足短板、优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支出与收费。

陬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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