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28 10:45 来源:桃源县民政局
字号:【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621967。

一、总体情况

本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认真执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培训考核,提高信息质量,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罗梓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春保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及时更新信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民政服务窗口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行业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等方面信息,突出了对群众关注问题的信息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严格按照保密审查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重点实事项目信息类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财政类信息3条;信息公开类2条;法制类7条;动态类信息7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下一步,县民政局将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干部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桃源县民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