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29 10:49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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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36-662333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部门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工作推动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22年底,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月娅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仕国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张春霞、曹刚、阳红等三位同志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局属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到202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7条,新增公开信息7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年度我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文件0件,现行有效文件3件。

本年度我单位处理行政许可决定数量728起、行政处罚决定数量64起、行政强制决定数量5起。

我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咨询、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提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

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方法,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42次,处理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提出的申请,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有效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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