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于2018年4月至6月,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饮水站和部分农户取水点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验。现将监测检验结果报告如下,并予公示。
一、监测检验方法
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测范围
本次共监测采集水样178份,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50家(含县城尧河水厂),采样129份;分散式供水、直饮水和二次供水49份。
三、监测检验结果
(一)基本情况
50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129份水样中检测合格89份,合格率为68.99%。
(二)主要问题和建议
监测结果表明,不合格水样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感官指标中出现有浑浊和肉眼可见物。主要原因是消毒措施不到位、净化沉淀不充分。为此,建议:
1、各制水供水单位要增加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员工培训,切实落实饮水消毒措施,适当增加消毒点次,确保消毒效果。
2、完善净化和沉淀设施,适当增加投入,扩充净化沉淀池的面积,提高净化能力。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业务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饮水合格率。
附:2018年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7月18日
| 报:县人大(文卫组)、县政府(信息办)、县卫计局、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