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于2020年4月至6月,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部分分散式供水及其他供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验。现将监测检验结果报告如下,并予公示。
一、监测检验方法
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测范围
本次共监测采集水样315份,其中,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单位51家(含县城尧河水厂),采集水样121份;村级中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单位166家,采集水样172份;分散式供水、管道直饮水、二次供水等单位共采集水样22份。
三、监测检验结果
(一)基本情况
21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293份水样中检测合格233份,合格率为79.52%。其中,51家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单位的121份水样中检测合格121份,合格率为100%;166家村级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单位的172份水样中检测合格112份,合格率为65.12%。
(二)主要问题和建议
监测结果表明,不合格水样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村级水厂消毒设施不完善甚至无消毒设施,未进行消毒处理。为此,建议:
1、各制供水单位要增加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主体单位责任制,完善消毒设施。
2、加强员工培训,熟悉制水工艺,合理使用消毒剂,切实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效果。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业务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附: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1).xlsx
桃源县自来公司尧河水厂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1).xlsx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