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于2020年7月至9月,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饮水站和部分农户取水点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验。现将监测检验结果报告如下,并予公示。
一、监测检验方法
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测范围
本次共监测采集水样178份,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52家(含县城尧河水厂),采样139份;分散式供水、直饮水和二次供水、自备水共39份。
三、监测检验结果
(一)基本情况
5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139份水样中检测合格131份,合格率为94.24%。
(二)主要问题和建议
监测结果表明,不合格指标均为感官指标中的肉眼可见物。主要原因是净化沉淀不充分、供水管线有缺损等。为此,建议:
1、各制水供水单位要增加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制水工艺。
2、完善净化和沉淀设施,适当增加投入,扩充净化沉淀池的面积,提高净化能力。搞好管网维护,及时发现和修补破损管网。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业务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饮水合格率。
附: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