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于2021年1月至3月,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饮水站和部分农户取水点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验。现将监测检验结果报告如下,并予公示。
一、监测检验方法
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测范围
本次共监测采集水样147份,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52家(含县城尧河水厂),采样128份;分散式供水、学校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共19份。
三、监测检验结果
(一)基本情况
5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128份水样中检测合格126份,样品合格率为98.44%。
(二)结果分析和建议
监测结果表明,本季度我县大部分集中供水单位监测点消毒及沉淀过滤处理措施到位,饮用水合格率逐步提高。建议:
1、继续严格落实饮水安全责任制,保障饮水安全。
2、各制水供水单位要时刻明确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饮水消毒措施,保持消毒设施完好,适时调整消毒剂用量,确保消毒效果。
附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一季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