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于2021年4月至6月,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饮水站和部分农户取水点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验。现将监测检验结果报告如下,并予公示。
一、监测检验方法
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测范围
本次共监测采集水样187份,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县尧河水厂)采样19份;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2家,采样128份;水源水、分散式供水、管道直饮水、二次供水等共采样40份。
三、监测检验结果
(一)基本情况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县尧河水厂)二季度采集水样19份,合格率100%。
52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4月份集中采集110份水样,检测合格94份,合格率为85.45%。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在督促整改后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均合格。
(二)主要问题和建议
监测结果表明,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得当,大部分集中供水单位消毒及沉淀过滤处理措施到位,仅极少数集中供水单位消毒措施不到位,消毒剂用量不足,沉淀过滤设备陈旧老化,净化能力不足。为此,建议:
1、各制水供水单位要时刻明确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饮水消毒措施,保持消毒设施完好,适时调整消毒剂用量,确保消毒效果,改善沉淀过滤设施,提升水质净化过滤能力。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业务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饮水合格率。
附:2021年桃源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
2021年桃源县自来水公司尧河水厂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上报).xlsx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