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1 14:48 来源: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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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两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54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本地化和细化完善工作,并按照本地化指引全面公开相关内容。到2023年,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引领。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2.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3.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4.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见附件1),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领域县本级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县政务公开办审定通过后,同时抓好目录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根据国办54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县本级、乡镇(街道)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桃源政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其中编制办事一本通、“桃源政务”公众号公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六)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本级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研阶段(2020年3月1日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推进“两化”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并下发相关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部门完成本领域标准目录制定及公开工作并报县政务公开办。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11月)县政务公开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下发专门通报。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唐海芳任组长,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张军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于惠平任副组长,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2.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3.强化工作督导。县政务公开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将进行公开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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