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2-20 15:32 来源:桃源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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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县政务公开办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上下载(https://www.taoyuan.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桃源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桃源县政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415700:联系电话:0736--66291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桃源县政务公开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落实“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企业群众办事全过程,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全县58家政府部门共发布22388条,其中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766条,编发政府公报1期,主动公开县政府文件18件,政策文件解读和原文件的关联率达到100%。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国家规定有涉密要求的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个渠道,对涉及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稳岗就业、涉农补贴等26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2、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21件,包含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多种类型,对涉及多个政府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均在收到申请的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处理,并指导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率达100%。

3、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今年来,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为抓手,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机制保障为基础,高质量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信息发布严格把关,确保网站发布的规范性、严肃性。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依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建立健全司法、政府办、职能部门三方协调会商答复机制,打造职能清晰、运转流畅的全流程管理模式、规范办理答复环节,确保公开事项群众满意。全县累计更新发布各类信息5763条,其中,民生领域动态信息651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31条。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全年网站总访问量2454751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互动强等优势,重点突出公开的导向性、政策性、实用性、时效性,全年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微博发布信息146条。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重要载体作用,不断完善办公区域内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实现公示更直观、办公更高效。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制发《桃源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加强业务指导,形成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结合市办对区县的工作考核和工作要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对工作执行不到位、应公开未公开的部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24

9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0

行政强制

3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59.6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12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12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12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部门的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改进情况。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工作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平台,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扩大对全县从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年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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