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治政府建设以来,观音寺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契机,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22年观音寺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观音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治镇工作做深做实:
1、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切体会。全面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部署,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实落地。
2、强化“一把手”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张耿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向明同志为副组长,综治、司法、党政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细化绩效考核。观音寺镇党委政府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项指标。
4、加强工作保障。在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为法治改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全面推进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按照全面“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通过设置便民服务项目公示,对全镇重点项目、干部任用、执法内容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示,提高政府公信力。
2、加强执法过程法治化。要求行政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辖区内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违法证据。通过检查辖区内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镇全年共违法案件13起(其中违规建房案件11起,涉林案件2起),共处罚款55017元。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全面推行重大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加大法治审核力度,镇党委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充分依靠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对党委政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严格案程序进行讨论决定。
三、加大法治宣传,强化法治思维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和“十四五”规划的内在要求,是指导发展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保障,需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落实:
1、聚焦重点时候、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赶场日”、节假日、集会日开展了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辖区其他执法单位,加大对信访条例、反邪教、禁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0多份,开展法律咨询设摊活动5次,接待咨询550多人次,悬挂横幅90条,制作宣传标牌、标语200块。
2、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通过不同分类、不同区域、不同时段,针对性通过举办法治讲堂、以案说法,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成果;
3、坚持与时俱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新兴融媒体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率,提高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积极适应新时代群众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渴望。
四、积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群众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的体现,为全面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全面推行“阳光型政府”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同时,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2、切实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的原则、管辖、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调解、送达执行、执行反馈、督办考核等程序实施全过程规范,构建全过程、闭环式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我们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对执法程序进行严格而详细的规定,坚持预防与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同时,我们要求执法大队把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作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全过程体现;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求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建设的重点是规范执法行为,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党内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积极办理投诉、信访等案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六、建立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提高自治能力
治理是协调经济社会生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有效途径。在实现自治化的过程中,观音寺镇积极完善基层自治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创新群众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构建矛盾纠纷 “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参与重大矛盾调处,全镇共调处矛盾纠纷90余起,调解成功90,成功率94%,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七、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1、强化法治思维,当好自觉学法用法的表率。结合我镇实际,详细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要求干部职工长存“慎独”之心,知敬畏,守底线,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强化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要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觉学法用法,自觉是提高法律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先后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培训学习,组织全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学习及考试,并全部合格。
八、存在的问题
1、部分政府领导干部职工存在法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不浓。
2、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执法执行力度不强。
3、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不平衡,相关职能站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4、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5、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体系不够完善,问责机制没有形成威慑力,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还比较盛行。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化自媒体和先进设施设备,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全镇法治社会氛围。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充分征求各部门、村(社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3、全面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培训学习,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4、全面落实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5、加强引导规范信访行为,进一步指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自觉依法按程序上访,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依法打击乱上访、极端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加强完善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加强综治中心规范运行,整合综治、派出所、司法所、村级网格员等力量,依法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持续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
8、持续加强“阳光型政府”建设,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