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沙坪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1-17 11:02 来源:沙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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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沙坪镇在县党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依照《桃源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桃法治办〔2022〕1号)文件的要求,我镇深入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沙坪镇法治政府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强化领导组织的建设

(一)坚持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我镇充分发挥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引领作用,镇党委及时研究了法治政府工作的具体事项,讨论了2022年沙坪镇法治政府建设方案,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力量”。在党委的领导下,我镇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当成年度工作的重要目标,并积极落实法治制度建设,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划分好责任分工。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责任。党政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按时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报告,将其纳入年终考核等指标体系。

二、依法强化政府职能建设

(一)优化镇政府政务服务。我镇通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政务服务中心有民政办、计生办、劳动保障中心、国土建设、农业服务、企业服务等部门进驻,提升了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有效解决办事效率慢、流程繁琐等问题。

(二)推进镇村法治公共服务。我镇积极推进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我镇通过积极建设村居级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和培养了一批法律专家,保证每个村都有法律顾问,并使其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沙坪镇学法、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沙坪镇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此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于破坏自然资源比如挖沙排污等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法打击,去年里我镇没有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保障行政行为决策的合理、合法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我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行政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我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公示征求意见制度。

(二)建立重大决策的民主科学机制。我镇健全完善各项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充分酝酿,提高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监督管理。我镇在颁布行政文件前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四)依法规范行政管理制度。我镇修订完善《沙坪镇办文工作规范》《沙坪镇公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从文号管理、发文规格、发放范围等方面对编发文件进行规范和公章使用管理,切实提升办文水平。同时,我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督查,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严格发文审核把关,注重文件制发实效、力求格式规范、表述准确,切实提升行政水平。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执法制度

(一)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我镇对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按照行政执法部门要求明确本部门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确保2人以上在场,并现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行政执法后及时对结果进行公示,通过政务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我镇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通过文字、视频等记录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程序进行全程记录,保证执法过程透明、有依据、可监督。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建设。我镇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抓好生态资源保护、河道治理、环保督促整改等各项工作,加强执法工作与综治网格化管理对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本年多次组织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积极组织镇执法大队、安监站等执法单位的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五、加强对于行政权力的法治监督

(一)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人大监督。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责任,支持镇纪检部门开展工作,畅通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渠道,多种形式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我镇主动听取人大的建议意见,做到遇事必回、回后必做,注重推进解决具体问题。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镇对于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对于行政诉讼积极正面应对,及时出庭,尊重并执行法院最终判决,今年已累计出庭应诉2次。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的有效衔接,尊重司法部门的建议,主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镇已经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渠道,举报电话、网上投诉等监督渠道通畅。积极关注网络舆情,发现有关镇政府的舆情会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解决,确保舆论不发酵且处理及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网络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布政务信息,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干部选拔、任命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扶贫工作、法治宣传、政策解读等。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推进法治宣传

(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我镇高度重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形成以综治政法为核心涵盖镇政法委员、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调解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镇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其中镇级1个、村(社区)级16个、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94名,专职调解律师1名。2022年,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1件,其中调处151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38件,未出现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引起的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求党员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学习《行政复议法》,充分了解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当事人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服的,及时引导当事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倡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合理表达和解决诉求。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镇通过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集体普法活动,利用横幅、展板将法治、国安、反诈、禁毒、反邪教等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今年以来,我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共7场次,发放宣传物品5000余件,利用网格微信群转发、推送各项宣传信息2千多次,悬挂横幅500多条,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沙坪镇人民的法治素养,营造了良好学法氛围。

七、干部法治素养建设

(一)建立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机制。每季度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习1次,一年4次,对于镇上重要法治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起到了干部学法的表率作用。

(二)落实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机制,组织全镇干部参加如法网普法学习和考试报名,普法学习参加率和考试通过率均达100%。

(三)加强村居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我镇每个村(居)配备2至3名普法员,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村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加强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法治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村干部的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镇在落实依法治镇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相关落实法治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尤其是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缺少相关经费支持导致落实力量不够。二是有不少干部存在忽视懈怠心理,对于依法治镇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对于法治建设工作则是应付了事、能拖则拖,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三是普法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目前仍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宣传手段很难引起广大群众的兴趣和注意,普法手段和普法效果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九、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确保全面依法治镇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和强化职责,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镇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促进全面依法治镇顺利推进。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提高干部们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意识,通过学法普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打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

(四)继续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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