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规范依法行政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我局年初制定了《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及《2022年度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文件内容。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通过每年开展法制培训以及参加教育活动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坚持全员学法,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体干部学习总体规划,一方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另一方面提高监督执法的业务能力和为民执法的服务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完成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
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按照县政府及依法治县办的相关要求,完善我局行政职权事项,形成统一标准的《权责清单》,经过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共有499项,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程。2022年,我县市场主体总量55271户,净增8401户,同比增长35.5%。其中企业12872户,净增3331户,同比增长101.3%;个体42399户,净增5045户,同比增长23.3%。
2.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持续推进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应用,坚持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同时持续开展企业备案、歇业、股权冻结、股权出质、企业迁移等业务。
3.推动注销改革简易化。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申请注销的,积极引导、指导企业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探索强制注销改革工作,优化注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减少申请文件,降低退出成本。全年共办理企业注销416件、个体注销1839件。
4.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所有企业登记、行政许可项目及县城区两个监管所负责的所有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及其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许可按便民原则下放委托市场监管所办理,并将相关个体工商户和食品经营许可委托乡镇社区办理。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包括31项具体抽查任务;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全年累计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06户;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累计办理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94件,指导5户企业移出省局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通过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短信推送等各种方式,宣传督促市场主体按时年报。2022年,我县已有5103户企业公示了2021年度报告,年报率92.65%;10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了 2021年度报告,年报率92.06%;13992户个体工商户公示了 2021年度报告,年报率39.28%。
(四)加强“互联网+监管”
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2022年,监管事项总数估计175项,检查实施清单共213项,部门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已达100%。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一)制订了《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对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进行了改革,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统一了执法行为规范,健全了执法管理制度,简化了办案人员的案件审核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为保障当事人及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单位各执法机构均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车辆,并制定公布了《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暂行规定》,使行政执法过程更为公平公开。
(三)配合省局全面启用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要求办案机构办理案件“一办一录”,推进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大数据化,规范案件的办理流程。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注重行政决策机制创新建设。我局对拟作出的复杂和重大行政决策,逐步形成集体研判、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常态机制,以最大限度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相关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市政府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根据相关行政执法制度及执法清单,全面记录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案件中载明执法人员证件号,无执法资格不得以执法人员身份参与案件办理,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154人,并对符合执法证申领要求的58名工作人员组织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申办行政执法证。
(三)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根据省局、市局以及县司法局关于卷宗评查的工作要求,已接受市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卷宗评查1次,县司法局案卷评查1次,同时,积极开展单位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对全局15个办案机构的43个行政许可案卷、28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案卷评查,并在单位通报评查结果。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我局加大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违法、特种设备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共329件,罚没共计1200余万元。其中,食品案件共81件,罚没共计123.78万元;药品类案件共52件,罚没共计81.6万元;广告类案件共16件,罚没共计62.9万元;商标类案件共3件,罚没共计12万元;产品质量类案件共25件,罚没44.87万元;计量类案件共6件,罚没共计30.29万元;价格类案件共55件,罚没共计231.86万元;其他案件共91件,罚没共计612.67万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按要求公示权责清单及流程,及时报送年终工作报告。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加强“两法”衔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衔接的双向工作机制。2022年,我局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共3起。
(三)加强信息公开,提高服务能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提高政府信息为民服务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统一登记,形成由法制机构牵头负责,具体承办机构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于复杂或者重大的案件及时委托法律顾问代理复议和应诉,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行政诉讼制度,出庭应诉率100%。
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共8件,其中,1件已审结,7件未审结,复议结果为维持;行政诉讼案件共1件,已审结,诉讼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促进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根据法律法规,我局认真梳理各类投诉举报事项,逐步理清职权范围,大大提高了处理投诉举报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有效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纠纷。2022年,我局共处理 12315、12345平台工单2505件,已办结2503件,按时按规定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5万元;处理转办的信访案件和接到来信或办公室转办投诉举报信件等88件,办结率100%。
八、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确定单位一把手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二)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和普法培训
积极做好“八五”普法的宣传及工作总结。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端午传统节日为契机,走进社区,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活动。
九、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队伍培训力度,增强综合素质。在继续做好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组织全局职工学习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行政处罚基本原则的掌握,指导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二)强化执法监督,防控执法风险。加强针对相关行业的执法监督,强化投诉举报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专业指导等。发挥法治机构审核监督作用,认真做好案件审核、听证、复议、诉讼等工作。继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明确监管执法的环节和步骤,促进执法程序的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驶等中间环节的监督,以此减少法律风险。
(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