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务院、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桃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重要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深入学习,推进《统计法》进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进党校常态化。广泛开展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2022年3月1日第三次政府常务会议、4月8日第十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6月28日第十八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8月26日县委中心组分别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7月25日,市局汤光元副局长在县委中心学习组上授课,授课主题为《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7月27日,统计局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聘请市局法规科领导授课。10月20日在县委党校科干班上,统计局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宣讲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统计案例警示教育。今年局机关多次利用召开局党组会、局班子成员会,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
(二)着力健全完善我局党组学法、法治教育、日常学法年度考试、依法决策制度,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推动领导干部宪法法治学习走在前、作表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湖南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修课程,集中检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成效并在普法考试中全员通过。
二、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加强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上级要求进行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核工作,目前我局没有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2022年7月在网上公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现有3名骨干获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执法证书,今年我局派出一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检查。通过不断地学习培训,促进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程序、文书制作、重点指标检查方法、证据搜集等内容。同时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法治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统计工作复杂问题的能力,促进统计法治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根据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年初制定了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普法的法律法规分别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济普查条例》《民法典》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发放宣传资料、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宪法宣传周、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向乡(镇)村统计人员及相关企业统计员、群众、调查对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法治宣传。
(三)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落实省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湖南省相关《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精神,我局全年认真开展了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随机抽查四上单位20家。对随机抽取的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等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统计数据。为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县局转发了市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四)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为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制订了《桃源县统计局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充分利用法治培训、会议学习、收看视频、普法考试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利用工作之余坚持不懈开展自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争当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采取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活动,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普法考试,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着力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能力。
3.大力抓好基层单位统计普法教育。我局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检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等工作,近年来,大力抓好统计员和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
4.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将《统计法》纳入全县“八五”普法重点宣传教育内容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内容。认真做好面向全社会尤其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和教育,为“八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四、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
为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领导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科室普法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事事有部署、件件有落实。局机关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积极搜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有问题随时解决,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带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法治建设工作文件及县领导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建设人人有责”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和措施,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工作经费及设备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落实,责任到位。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