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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新设太平寺矿区弃土场建设项目(一期)

2023-05-11 11:34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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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桃源县新设太平寺矿区弃土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415700

   联系电话:0736-6623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桃源县新设太平寺矿区弃土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热市镇太平寺村

建设单位

湖南桃源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

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 目 慨 况

太平寺矿区位于桃源县城340°方位,直距约52km处,行政区划隶属桃源县热市镇太平寺村。本项目主要建设是太平寺矿区弃土场(一期),建筑面积为42200平方米,分为两块,位于矿区北侧,其中1号弃土场为废矿堆积区,2号弃土场为表土存放区,当项目进行绿化时候,堆积的废物全部回用于矿区的复绿工程。总容积为80万立方米。项目投资总额为5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于开采作业面、排土场以及道路周围设置截水沟和导流沟,初期雨水通过导流沟排入雨水收集沉淀池,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一部分回用矿区开采过程中洒水降尘,多余的雨水可用作周边山林灌溉。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开采结束后,将利用排土场的表土回填采区,并对其进行复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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