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桃源县新设太平寺矿区弃土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太平寺矿区位于桃源县城直距约52km处,行政区划隶属桃源县热市镇太平寺村。本项目主要建设是太平寺矿区弃土场(一期),建筑面积为42200平方米,分为两块,位于矿区北侧,其中1号弃土场为废矿堆积区,2号弃土场为表土存放区,当项目进行绿化时候,堆积的废物全部回用于矿区的复绿工程。总容积为80万立方米。项目投资总额为5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
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于开采作业面、排土场以及道路周围设置截水沟和导流沟,初期雨水通过导流沟排入雨水收集沉淀池,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一部分回用矿区开采过程中洒水降尘,多余的雨水可用作周边山林灌溉。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开采结束后,将利用排土场的表土回填采区,并对其进行复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