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桃源县人民医院锅炉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6年桃源县城进行燃煤锅炉改造要求桃源县人民医院进行煤改气工程,现今,发现在桃源县人民医院的锅炉房内有4吨燃气锅炉2台、3吨燃气锅炉1台、1吨燃气锅炉2台,总吨位数为13t/h,与09年批复时候完全不符。因此桃源县人民医院2023年5月委托湖南绿林森环保科技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后补)。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锅炉废气经排气筒收集后楼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食堂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2m 高排气筒排放。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水泵等设备厂房内隔音,车辆进入院区禁止鸣笛,尽量减少噪声对医院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职工的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医院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医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医院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入桃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集中到医院地埋式垃圾站,经过清选分离后,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统一运送集中处理;医疗废物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统一安排专业公司处理。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