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2行政处罚公示表(第四季度)
2023-01-16 10:46
来源: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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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2行政处罚公示表(第四季度) |
| 单位(个人)名称 | 处罚时间 | 处罚结果 | 处罚法律依据 | 处罚事由 |
| 桃源县剪市镇老铺岗自来水厂 | 2022/08/10 |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桃源县青林乡瀚邦自来水厂 | 2022/08/11 |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钟新成 | 2022/08/30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整;2.没收桃卫医保处字【2022】4号所有器械;3.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非法行医 |
| 桃源县御景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 2022/09/01 |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
| 桃源县悦姿女性健康管理中心 | 2022/10/21 | 1.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2.罚款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非法行医 |
| 桃源县芦花九芝堂大药房 | 2022/10/24 | 罚款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非法行医 |
| 余兴锋 | 2022/11/07 | 警告、罚款250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 超范围行医 |
| 周妙阳 | 2022/11/07 | 没收违法所得80元,没收桃卫医保处【2022】7号所有药品、器械,罚款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九条 | 非法行医 |
| 桃源县嘉宏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2022/11/07 | 警告、罚款4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一条 | 医疗质量管理混乱 |
| 文权 | 2022/11/08 | 警告、罚款5000元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 | 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
| 桃源县仁爱医院 | 2022/11/18 | 警告、罚款10000元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 病历书写不规范 |
| 桃源县美华倾世皇妃美容院 | 2022/12/27 | 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没收桃卫医保处【2022】8号载明的器械,罚款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九条 | 非法行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