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直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县委组织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8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560万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
请相关县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政策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加强与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尽快安排项目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全程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
桃源县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xlsx
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