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5月18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漳江农贸市场-杨军(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长豆角、小米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8日,我局与本局委托的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长豆角、小米椒进行了监督抽检。2023年6月16日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XBJ23430725568806511、XBJ23430725568806510,检验结论显示长豆角的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小米椒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3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长豆角,是从外地购进的,长豆角共购进10kg,进价为6元每公斤,销售价8元每公斤,小米椒共购进4kg,进价为12元每公斤,销售价为16元每公斤,都已销售完毕,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充分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鉴于其危害结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