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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通过湘财预〔2023〕91号指标下达到我县,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批(桃巩领〔2023〕17号),安排衔接资金50万元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我们对上报的项目认真进行了审核,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附件:
桃巩领〔2023〕18号项目文附件(民宗局).xlsx
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