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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改善我县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老区振兴,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衔接资金800万元由县委组织部实施,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我们对上报的项目认真进行了审核,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管理,认真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
桃巩领【2023】19号县委组织部项目计划表(3).xlsx
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