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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改善我县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老区振兴,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45号)和《湖南省革命老区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方向)分配及项目备案表》精神,安排衔接资金25万元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我们对上报的项目认真进行了审核,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管理,认真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