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
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增强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20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安排衔接资金5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相关乡镇、村(社区)具体实施。我们对上报的项目认真进行了审核,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管理,认真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
桃巩领【2023】24号县委组织部项目计划表(2).xlsx
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