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九溪河及介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30日对桃源县水利局实施的桃源县介溪河及九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06号)、《常德市水利局关于湖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桃源县介溪河及九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常水函〔2020〕107号)、《常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湖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桃源县介溪河及九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常水函〔2021〕20号)等文件,桃源县介溪河及九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计划投资501.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主要涉及3个乡镇,建设面积13.44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为:山塘整治、河道治理、生态沟、栽植水保林、经果林等。
桃源县介溪河及九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式确定了设计单位为常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常德经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监督机构为常德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桃源县水利局实施的桃源县介溪河及九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会计核算比较规范,实行了专账专户核算,支出票据审签程序基本齐全,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的全貌。工程已实施内容也由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但该工程在项目建设管理、验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栽植苗木成活率低,需进一步改进补植。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水保林、经果林成活率低,涉及资金140.06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1.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2.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截止公告时止,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