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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0914

2023-09-27 17:46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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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6月7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龙潭镇中学(下称当事人)采购的茄子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陪同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采购的茄子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7月7日,本局收到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出具《检验报告》(NO:AFSQD060350011C),结果显示当事人采购的茄子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收到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3年7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原料茄子系当事人从桃源县诚达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处购进,购进数量为48kg,购进价格为4元/kg,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原料茄子用于菜品制作,但学校餐费是根据学期计算,而非按照售出份数计算,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且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调查,初次违法,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学校整改完毕后经本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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