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养老服务扶持措施实施的清单

2022-01-03 15:25 来源:桃源县民政局
字号:【

一、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

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二、 扶持对象:

养老机构

三、 实施部门:

由县政府领导牵头,民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人社、住建、卫计、税务、公安、消防、市场质量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四、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一)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引导、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适度增长。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将不低于50%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二)加强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经费保障。对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优抚对象、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的公办福利院、敬老院,县财政要将其所需的工作人员人头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和设施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三)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制度。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经县民政局验收达到国家运营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自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000元的资助,租用新增床位每张给予500元的资助,连续补贴三年,已享受国家项目补助的抵减补贴。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每接收一名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人员,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老人,原则上由公办敬老院承担,暂不移交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托管。上述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取得地块的养老机构,地块收益财政对基础设施投入部分将给予适当补助。

(四)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应当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所需保 费支出由养老机构承担30%、县级财政补助70%。

(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补贴制度。经县民政局验收,对县城区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具备“五室一场”(医疗室、活动室、图书室、休息室、配餐室、室内或者室外健身场所等),且服务规范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行补贴,所需资金在每年给予社区的惠民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六)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积极探索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依托,政府、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地产企业等多方合作的综合养老产业建设模式。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市场资源、金融资源等,打造桃源养老服务业的龙头企业。

(七)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工作。对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划拨价格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优惠确定。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底价可以按不低于出让地块基准地价70%确定。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办理出让或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租金。由公共财政投入且闲置的房产等公共设施,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按政策规定改造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

(八)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养老机构建设涉及的暂不能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县财政购买。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用电按当地最优惠的价格执行,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


扫描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