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1202

2023-12-05 10:58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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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8月28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观音寺镇黄二鲜菜店(下称当事人)销售的圆茄子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陪同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圆茄子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10月7日,本局收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XBJ23430725570813299),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收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3年10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该批次不合格圆茄子的购销货凭证,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也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发现违法后,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在销售范围内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采取召回措施,减轻不合格食品的危害后果,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条第三款的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本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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