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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1206

2023-12-27 11:03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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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10月12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漳江镇鹏儿干货店(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花生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2日,本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购进的食品花生仁进行监督抽检,发现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5.8mg/g,不符合GB 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标准指标≤3mg/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3年11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No:AFSQD100385007C),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0日从个体工商户王小斌处购进的花生仁3袋(24斤/袋),购进价为143元/袋,销售价为7.5元/斤。总货值金额为429元。现已全部售出,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如实陈述提供材料,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人民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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