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源县林业局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以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的能力和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本局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概况
2023年度本单位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事项共3763件,其中行政许可3003件、行政处罚201件、行政奖励15件、行政强制0件、检查对象516个、行政征收28件,其他行政执法行为0件。
(一)行政许可情况:本单位受理行政许可3003件、准予许可3003件。
(二)行政处罚情况:本单位及受委托单位行政处罚立案201件、结案201件,结案率100%,罚款金额395.132万元。
(三)行政强制情况:全年未启动行政强制。
(四)行政检查情况:实施执法专项行动7次,双随机抽查1次,检查对象516个,检查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无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六)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5件,拟定意见适当,审核同意重大执法决定45件。
(七)行政执法设备设施情况:具有摄录功能的询问室1间,听证室1间,执法车辆2辆,执法记录仪6个,蓝牙(便携式)打印机1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1个,林木采伐证网上办证系统1个,占用林地网上申报系统1个。
(八)年度执法装备预算经费5万元,统一执法着装16人。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行政执法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新局面。局党组定期听取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及时发现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年度执法计划分解到各相关职能股室,扎实推进执法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发挥“关键少数”示范领学作用,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2次。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全年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法治思维,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三是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邀请纪检组干部讲廉政党课,发挥案例说法警示作用,增强遵纪守规意识。四是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学习。组织全局124名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行业学法用法考试,学法考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依托“湖南省林业法治信息系统”,常态化组织局机关和受委托执法单位共108名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法考试任务,并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发放《林业政策法规汇编》,提升林业法律知识储备。
(三)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源头执法。逐步提高全县各乡镇街道林业行政处罚委托权限,同时将本局行使50项行政处罚权下发至陬市镇相对集中行使,解决执法力量不足,提升执法效率。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年内举办1期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能力和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发挥林业行政执法交流工作群优势,及时解答林业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发《桃源县林业局法制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其“接得住”、办得了、有监督”,推动形成权责统一、上下联动、有序高效的县乡2级林业行政执法体系。2023年,全县林业系统共查办各类涉林行政案件201起,移送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起,其中乡镇街道共立案查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68起,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四)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切实便民利民
一是全力打通政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行政许可委托事项监管工作,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资料受理等2项高频事项,委托授权乡镇街道、高新区,前移服务窗口,解决办证难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和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等制度,进一步压减办结时限,将24项行政许可及其他依申请类事项一律进驻县政务中心,对即办件当天办结、承诺件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要求。全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003件,审核审批效能提升30%。
(五)科学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清单目录并公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项目、第二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科学决策;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清理我局2021年以来由县林业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三统一”制度。二是强化依法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审查文件、合同10件,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严控政策制定和合同签订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做好政策法规意见反馈工作,其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6件,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3件,提交意见20余条。
(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落实《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建立完善《桃源县林业局规范权利运行事项制度》《桃源县林业局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制度,将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等权力事项及流程图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本级移送登记回复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2.大力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七公示”要求。全局业务股室均配备了专干负责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相关执法信息一律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年内公示各类执法信息3763条,主动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按照省林业局印发的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确保了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制定公示本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合理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内设局资源林政和改革发展股为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配置了2名法制审核人员,并严格按照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作出全面审核,全年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45起,审核率达100%。四是严格落实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本局在行政执法文书中均按要求全面展示了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决定裁量理由等相关理由,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抗辩权等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
3.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制度。制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聚焦本局相关职责,加强林木采伐、占用林地、自然地保护、林草种苗、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的监管,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全年开展执法专项行动7次,认领和公示本局抽查事项结果9项,检查行政相对人546个,有效杜绝了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二是规范执法检查,推行柔性监管执法。制定公布本局《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及重点检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监督检查和重大处罚备案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并公示本局第一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项清单,在法律框架内梳理了13类适用情形,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给予了市场主体更多容错纠错空间。
4.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截止当前,我局共梳理公示权责事项180项,其中依申请类权责事项23项,依职权类权责事项137项,公共服务类权责事项20项,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工作职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
5.规范执法主体资格证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局共有50人取得行政执法资质,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较薄弱,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理论知识有待加强。由于日常执法任务繁重,一定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导致执法水平停滞不前,影响了执法检查质量。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音像记录材料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全面推落实好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把“放管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桃源县林业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