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0:52 来源:桃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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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736-6623690。

(一)概述

2023年桃源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具体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直接抓,局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努力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注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坚持用好政府网站平台,推进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公开以及实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与政务服务全流程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统计数据共享。

截至2023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均无纰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保障统计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0条,其中统计法律规范6条,统计调查制度27条,统计数据14条,统计执法监督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二是开展预决算公开。及时将经县人大会批准的本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上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含报告、报表及说明)、预算调整方案、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专栏进行公开。三是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及时将财政分配的各类专项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上给予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023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我局提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2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9次,当面咨询25次,网上咨询3次。受理县长热线3条,办结率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提出的申请,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有效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存在部分股室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政务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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