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9 16:06 来源:桃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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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桃源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桃源县林业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桃源县林业资源林政和改革发展股联系(地址:漳江街道渔父南路018号,邮编:415700,电话:07366622386,电子邮箱:935369763@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桃源县林业按照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县林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县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截止202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林业各类信息共3145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56信用常德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30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桃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内协助市林业局做好林权流转答复2起。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门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运行制度机制建设。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等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拓展公开渠道除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林业信息外,积极运用信用常德、政务一体化平台、常德融媒、三湘民情、微信公众号和智慧人大媒体作用,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2023年度本局共接受办事群众咨询10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5次,当面咨询78次,办结率均为100%。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惠民项目、政务服务、政策依据3个方面

(五)监督保障。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三审制”制度局属单位拟稿人、室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凡上传网站的信息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梳理,由本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年内废止文件5件,现行有效文件3件;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003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1起,受理行政强制0起,均依法进行了公示。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局2023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和广大群众对林业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得到新提升,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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