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巩固拓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伟大意义》为题作专题辅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科干班、青干班重要学习内容,共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205人。
2.在深入宣传上做文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桃源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经验被全省推介。
3.在贯彻落实上见成效。以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建设,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建设中期评估。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共组织开展3次专项实地督察,对全县28个乡镇(街道)、14家重点执法单位进行工作指导,责令18家单位落实问题整改。
(二)完善职能机制,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1.推动审批改革规范运行。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下发《桃源县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明确26个重点难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事项,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责任。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对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梳理,发布告知承诺制事项53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获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2.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方渠道,对31个重点领域(除国家规定有保密要求的外)的信息及时公开。
3.推动行政平台强化监管。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2023年,一体化平台共收件167143件,其中县本级158008件,乡镇(街道)9135件,办结率达99.09%。开展常态化行政效能监察。共受理咨询投诉131件,其中咨询131件,咨询按期回复率保持100%。
(三)健全制度体系,持续增强政府治理能力
1.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确保及时纠正。2023年,审核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5件、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各类政府合同11份、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2份,审查其他重要文件152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县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25件。
2.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桃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在县政府官网公示公开,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提供程序指引和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大议题、重大项目签约合同,事前一律进行法制审核,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除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外,全县共聘请53名法律顾问为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法律顾问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96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257件。桃源县宏远法律服务所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
(四)聚力规范执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县乡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144名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县陬市镇被确定为全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单位,按照省政府对《桃源县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指导陬市镇相对集中行使农业、文化旅游、城管、民政、人社、住建、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9大领域163项行政处罚权,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2023年3月,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被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推介。
2.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案卷178本,坚持实行现场点评,指出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有力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共626名拟执法人员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核发行政执法证489本。目前全县执证人数达到1711人。
(五)强化基层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坚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复杂案件推行听证、专家论证、现场查看等方式,鼓励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解决争议点,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复议公信力。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件(含上期结转11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率89.66 %。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他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3件,同期上升6.56%,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落实“日排查、周报送、月分析”制度,开展“常态+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6238件,调解成功6219件,成功率99.7%。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67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机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全年无休热线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2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47次,为农民工、妇女儿童、军人等特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12次,为各类群体减免费用10万余元。
4.提升守法普法实效。制发《桃源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高质量迎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中期验收。组织各类专题普法活动260余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册,营造出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我县“弘法”志愿队获评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特别贡献奖);法治文化公园获评“第三批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非遗”作品《法治守护朗朗乾坤》获得“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未进行公示。
2.基层法治基础需进一步夯实。部分乡镇(街道)执法队伍未配备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个别执法单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3.法治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以宣传册、宣传橱窗等传统形式居多,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载体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全过程,
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督办指导、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二)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继续丰富普法载体,加大普法宣传产品、作品的创作力度。结合地方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传统媒介、新兴媒体、现场宣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进一步培强法治队伍。坚持在选用任用干部中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水平。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法治审核制度,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执法队伍中从事审核把关工作,选优配强工作力量。
专此报告。
中共桃源县委
桃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