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0 16:40 来源: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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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桃源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咨询政府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出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 止。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6620007。

2023,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好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工作,抓落实,抓提高,抓保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我局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设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截至底,桃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面向社会公众,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和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皓琼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工作机构负责,专人承办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健全制度机制。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

3.梳理行政权力。在模式化权力运行机制及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的基础上,我局进行行政许可决定320件,行政处罚决定7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法律法规、党风建设、行政执法、应急救援、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程序、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常识、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局内印发文件及各类工作动态信息等。

2.信息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通过桃源县政府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进行信息咨询、隐患举报和对我局的工作提建议。二是新闻媒体我局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桃源融媒公众号、《常德日报》等建立了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保护第三方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予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得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职能。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形式重于内容、数量重于质量、程序轻于实体等现象。

2.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对照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乡镇机构协调联动,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二是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举措,社会灾害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公众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四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按照权力清单梳理的结果,将相关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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