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 15:45 来源:桃源县教育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全文在桃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方法0736-6623402。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要求,遵照中央、省市县以及上级主管机关政府信息管理公开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机制,优化平台,提高质量,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发布教育局工作动态60余条,学校动态200余条。实施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行政许可554件、实施行政处罚8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累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0条,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值得改进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群众参与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只注重信息的发布,没有充分与群众沟通,没有全面考虑群众的信息需求。

2.信息公开渠道、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拓展。今后要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广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网站建设、平台建设没有进一步优化升级,需要打造信息化、数字化的高端平台。

改进措施:建强队伍,增强“公开意识”、“阳光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大宣传和实施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快速、及时、高效、公正。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