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批复

2024-03-01 14:36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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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415700

   联系电话:0736-6623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盘塘青草岗麻立峪组

建设单位

桃源县春森木业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

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 目 概 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盘塘青草岗麻立峪组,占地面积约860m2,主要收购樟木等切片、破碎蒸馏加工,建成后年产粗芳樟油50吨;一台3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废气:项目粉碎机处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后回用于生产,其余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废气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

废水:锅炉生产水蒸气用于蒸馏,经分油器分离后成为冷凝蒸馏水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噪声选取低噪设备、皮带输送机驱动装置安装隔声罩、厂房隔音,厂界实墙隔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主要是废弃颗粒、锅炉灰渣、锅炉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弃颗粒作为制作成型生物质原料出售,锅炉灰渣为草木灰外运做农田肥料,破碎粉尘人工清扫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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