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枫树维回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03-29 10:25 来源:桃源县枫树维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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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文件规定和上级通知要求,枫树维回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乡2023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枫树维回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乡镇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上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总结

(一)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乡党委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各站所、各村依法治理工作。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按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报送书面报告,开展相关述法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从时间、内容、人员上做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精神和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对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机制制度、依法全面履职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人。在重大行政行为的实施上,强调了“广泛调研-意见汇集-科学研判-集体决策-行政实施”的工作步骤和准则。

(二)阳光透明,双向反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县党委、政府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了《枫树维回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务中心办事指南、宣传栏、大字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便民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开乡机关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市、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

(三)依法决策,规范履职,构建完整的法治政府格局   

一是做好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遵守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聘请法律顾问,覆盖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村组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高决策水平;把好“规范关”,乡行政决策特别是重点决策的出台首先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符合枫树村情乡情、符合发展大局,通过两会代表意见征询、“人民听政”等监督机制的考证,最后经乡班子的集体决策实施。

二是做好规范执法。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以乡政府干部学法用法为侧重点,在乡党委中心组、周例会、全乡干部职工大会议等会议中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平安创建知识宣传、禁毒、反电诈等知识政策法规及文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

(四)深化服务,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共120处,全乡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其中乡级1个,村级12个。2023年来共接受法律咨询共203起,调解成功案件共162起。建成12处法治书屋,固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典型事例为苏家堆村,已被评为全国法治示范村,宣传阵地建设、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卓有成效。

二是紧紧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以“建设法治枫树”为宣传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类宣传信息以横幅、海报、展板、发放宣传册、网络转发与推送、村村响广播流动播放等形式为载体,累计发放宣传物品共4000余件。宣传对象方面,明确青少年、广大农民群众等普法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首先是加强学生、青少年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坚持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校方负责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到学校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同时,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建立了学校法治宣传文化长廊和法律图书角,举办法律知识趣味竞赛、编排法治宣传小品等,选取与学生学习、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开展法治讲座,倡导师生共同学法、共同守法,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是以村委会、村干部为前线阵地,广大农民群众为宣传目标,深入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党员义务法治宣传员队伍,夯实了基层普法队伍;发放《实用法律知识手册》与《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常识》,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法律知识;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明确职责,开展了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治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深入实地为农民工提供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存在不足

2023年,本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政策方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等的专题学习;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与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行政执法部门仍需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针对上述问题,枫树维回乡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四、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乡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统一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落实机关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

全面落实政府党委中心组、机关干部学法制度。至少组织2次以上机关干部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涉乡镇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

(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扩大行政决策意见征询覆盖面,对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通过唯美枫树平安网格维信群、屋场会、入村调研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完善与“两代表一委员”联系制度,探索在外能人志士、离退休老干部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三)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对于涉及枫树建设的工程项目,要健全专家咨询论证机制,项目建设的各环节必须经过专家咨询、评估、论证。探索并逐步推行政府项目建设成本效益分析、完善环境评估等工作。班子会议议题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要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意见,涉及相关法律政策的要对法律政策依据作出说明。

(四)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作出重大决策要充分考虑枫树实际,准确把握决策内容和出台时机。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制度建设事项等,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要继续完善枫树农村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的风险评估、并完善风险化解处置预案。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网络、媒体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六)严格行政问责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国家赔偿的,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追偿责任人的赔偿费用。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乡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完善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化、细致化,进一步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全力,为建设“法治枫树”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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