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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龙潭镇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09:42 来源:桃源县龙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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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本,共建和谐社会;法治为基,保障人民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稳定、抓环境、抓发展的理念,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治理贯穿基层治理始终,进一步提升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镇党委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三是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落实部门职责。

(二)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法思维,提升能力。推进学法长效机制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机制,以及年度述法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健全法治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专题培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强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强化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纪委监委有效衔接、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对标对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范,高效率推进。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四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开展系统法治专题培训3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推进政府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三) 健全各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设立了执法人责任终身制,多年来无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作用,保障了法律援助在全镇范围的覆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在平常工作中特别是执法过程中的存在法律风险的,邀请司法所参与,从源头上避开法律风险,村级实现法律咨询全覆盖。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四)强化综合治理,提升乡镇法治水平

一是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的特点和管理服务群体的法律需求,印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切实增强了村民遵纪守法意识。二是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召集管理服务对象和执法办案队员,认真研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普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选定部分以案释法案例进行网上公示。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利用“网格化”工作手段,全面推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全镇调整划分为30个网格,每个网格专设一名网格员。网格员以“为民服务”为宗旨,较好地处置了网格内的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时,在网格化管理工作施行以来,我镇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各职能部门加大了沟通力度,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村、镇一级。

(五)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和学法制度。认真组织依法治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干部学习受教育面逐渐扩大。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行使公务的能力,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推动重大问题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决策上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在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向社会公布。

(六)实施依法治理,规范各类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执法队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内容围绕执法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证书。通过学习更很好的提升了综合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及时公示公开我镇《关于公布委托行政执法情况的公告》,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执法职责与依据、执法区域、执法类型、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我镇通过公示栏公示行政处罚情况及其他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离彻底打通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依法治理软实力薄弱。乡镇干部队伍结构老化,经验主义思想抬头,导致队伍懂法、用法人员比例不高。二是群众法治意识不到位。农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出现矛盾冲突、利益纠葛时,经常出现“认自己的理、不认国家的法”现象,阻碍司法、普法工作开展。三是农村治理法治化进程较慢。村民依法管理农村事务参与性还不高,部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规民约的执行缺乏有效的激励办法,阻碍法治进程向最基层延伸。四是学习认识有待提高。学法活动往往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专题法治培训和集中学习总体偏少。五是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在学习中以集中式学习、书本式学习为主,在发挥执法人员学习主动性、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上还有差距。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治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的宣传方式,群众参与度较低,普法效果不佳。六是少数部门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努力构建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重要交通路段、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增加法治元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治进村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大力弘扬法治意识,传播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法》,党内法规、制度以及新颁布、新修订的各种办法的学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完善群众多元化多渠道诉求表达的渠道,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做到纠纷有调解、小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体系。

(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一是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反‘六不’、转作风、提质效”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培养队伍的良好作风,形成争先创优之风;二是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制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总体方案,建立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对全乡执法人员进行统一业务素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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