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举行《桃源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4-04-23 09:31 来源: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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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拟就桃源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公开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5月30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

(一)人员数量与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不超过4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分别不少于1名,发改、农业、林业等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代表总数不少于30名,企业代表不少于2名。

(二)产生方式

1.参会代表以自愿报名为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主管部门条件的,优先被选定为听证会代表;

2.前款明确的各类参会代表报名不足时,由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后邀请参加;

3.报名人员满足参会代表类型,且总人数超过40人时,随机抽签确定代表。

(三)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且长期在桃源县工作、生活;

2.拥护党和国家基本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对土地管理、农业、林业等相关方面有一定了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公众代表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填好报名表交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212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5:00。

五、听证会要求

1.听证参加人届时应持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2.听证会代表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参加人有权审验听证笔录,在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5.听证参加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6.听证发言应当准备文字材料(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管女士,联系电话:0736-6503073。

特此公告。

附件:桃源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代表报名(推荐)信息表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桃源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代表报名(推荐)信息表.docx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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