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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2024-03-29 12:02 来源: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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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向县委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1.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年初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将依法行政要求和发展改革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2.落实学法考法制度。一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学习。二是坚持工作人员日常学法考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民法典专题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法考试、学法计划等要求,积极组织我局开展2023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网上学法学分达标率100%、考试合格率100%。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活动进一步开展

1.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局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2.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任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如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系列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宣传活动等,通过开展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诚信建设进一步推进

1.将包含政务诚信建设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对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各级政府部门保持了政策的连续和稳定,未出现擅自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情况;切实做到了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实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未发生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的情况。

2.开展公务员录用和调任社会信用记录核查。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录用、任用、晋升、奖惩重要依据。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截止到11月30日核查市场主体6944个,核实并联合惩戒黑名单主体3个,协助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152条。

四、价格收费进一步明确

1.全面开展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及时发布《桃源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桃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桃源县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2.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

五、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行政许可方面。按照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事项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公布。压减办理时限,提高征询反馈和办理速度,实施告知承诺制。

2.招标投标方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鼓励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所有项目的评标活动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对项目实施全流程在线监管。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3.市场监管方面。按要求将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等黑名单资料上传至“信用常德”公示。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守信行为及时形成材料上传至信用常德网站进行激励。

六、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1.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按要求及时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意见和相关建议。

2.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粮食监督检查机制,有效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开展各类粮食流通监督检查30次,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企业21家。大力整顿和规范粮食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到实处。

3.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对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进行了规范记录,确保执法监管过程公正文明。同时将执法人员人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二是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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