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3:07 来源: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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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紧扣主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宪法学习及宣传,将宪法纳入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带头依法办事。同时,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等作为普法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的学习宣传教育。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全力推进审批改革规范化

1.开展园区赋权事项“回头看”。开展高新区236项赋权事项“回头看”工作,根据调整情况修改《桃源高新区管委会赋权目录》并以县政府办名义重新公布,对其中26项赋权事项不予保留,对不具备直接赋权和委托行使条件的7项赋权事项改为服务前移,对其中事项已取消、本级无权限或实施主体职能发生移转的35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2.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印发《桃源县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桃公开〔2023〕3号),明确26个重点难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目前已有“新生儿出生”“入学”等主题式、套餐式应用服务场景在“湘易办”上线应用。

3.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对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梳理,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对事项进行认领、填报,并及时完善发布实施清单。目前,已有财政局、公安局、林业局、卫健局、农业局等13家县直单位共发布告知承诺制事项53项。

4.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清单填报。根据2023年版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88项事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669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9项),参照2022年版桃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42项),及时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领,完成省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填报。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加大调度频率,动态调整事项,保障数据真实性有效性。今年来一体化平台共收件15.6万多件,正常办结15.5万多件,正常办结率99.18%。开展常态化行政效能监察,未发生超时或严重超时等“红黄牌”情况。上半年共受理咨询投诉92件,咨询按期回复率保持100%。

2.“互联网+监管”平台存量汇聚显著增加。截至9月底共存量汇聚18104起,未收到投诉举报。事项目录认领和填报达100%,监管行为覆盖率明显提升。各单位对认领下放事项进行清理,清退162项监管事项,本级监管事项总数减少为653项,达到认领率、实施清单填报率、实施清单详细度、全部认领并完成填报率“4个100%”

3.推进“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建设推广工作。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推广应用为载体,集中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规范接入我县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县级服务事项上线率已达到100%,并定期组织专人专班对上线事项进行测试整改,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保证上线事项稳定可办,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用得顺”“信得过”,实现“一机在手、一网通办”。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

1.及时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国家规定有涉密要求的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方渠道,对30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实行公开。

2.规范公开内容。完成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整改,对照评估结果,进一步梳理全县已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及时撤下过期失效的文件;完成全县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新版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和发布,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完成更新全县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机构信息更新情况并公开发布,及时反映各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人员编制等信息。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梳理,理清栏目责任单位,分配账号权限并分发给相关部门,将原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替换,实现政务公开信息的统一发布和管理。

3.强化公开平台。重点强化对政府网站检查、考核指标的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工作。对政府网站各频道页、各版块、各栏目进行逐项梳理、自查。强化政务新媒体全方位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了信息更新日常检查、互动回应随机抽查机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集体学法,把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党组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有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于宪法、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学习领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批业务的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推进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托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丰富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充分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效。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上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总体部署要求,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抓好“湘易办”建设、推广,积极调动各服务场景牵头单位与上级部门对接,推动各服务场景在“湘易办”如期上线,已经在“湘易办”配置到位的事项以线条为主开展试运行,让“一件事一次办”得到广泛应用。

3.继续公开基层政务。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及时跟踪评估,处理好基层政务公开群众需求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对称的问题。做好重点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坚持先审后发,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内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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