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保障。现将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化,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完善规章制度。1.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等,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治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思想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一是执行重大事项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指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防范决策风险。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局党组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推进全局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组织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工作,全县民政系统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 100%。二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各业务股室、二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自身职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细化普法任务及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通过县门户网站公布本单位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材料清单,明确了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其电话,实行了目录化、动态化管理。
(五)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是充分利用全省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的权责清单,明确了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二是通过对社会组织团体的年检审查,全部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情况,并建立了投诉查处机制。
(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执行民政系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持续推进民政服务“网上办”。
(七)提升民政法治工作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加强行政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预防行政争议纠纷。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多部门对社会组织团体开展抽查,并将相关情况录入至系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理论储备不足,专业技能欠缺,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实检查人员数量,加强专业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同时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二是丰富法律宣传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各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