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源县司法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载体,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和举措
(一)在争先示范中打造“法治桃源”品牌
1.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的重点内容。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法律摆在突出位置。2023年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专题研讨11次,组织政治集中轮训300余人次。
2.坚持规划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县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察,年底有总结。
3.坚持争先创优。高质量完成了迎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的筹备工作,2023年8月,我县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在守正创新中聚力高效能治理
1.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复议公信力。2023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件(含上期结转11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率89.66 %。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他行政机关做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3件,同期上升6.56%,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全年共核发行政执法证489本。丰富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发挥执法监督纠错功能。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对18个县直及驻桃行政执法单位的78份行政处罚案卷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点评,指导执法行为及案卷制作,有力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方向发展。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2023年,审核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5件、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各类政府合同11份、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2份,审查其他重要文件152份。
(三)在助企惠民中优化高标准服务
1.坚持法治宣传造氛围。制定并印发了《桃源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高质量迎接了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中期验收。2023年,组织各类专题普法活动260余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我县“弘法”志愿队获评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特别贡献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经验全省推介;法治文化公园获评“第三批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非遗”作品《法治守护朗朗乾坤》获得“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
2.做优法律服务暖人心。完善“67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机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全年无休热线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2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47次,为农民工、妇女儿童、军人等特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12次,为各类群体减免费用10万余元,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3.提升服务质量解企忧。开展“走基层·惠民生”主题活动,8名律师、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联系3个村(居)和4家企业,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次,梳理解决法律问题69个,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8件,帮扶慰问困难群众3人,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解决法律问题7个,挽回或避免民营企业经济损失37.5万元。2家律所联县内2家企业,为企业员工解答法律咨询56人次,送法进企业3次,法治体检10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在守土尽责中筑牢高水平安全
1.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有力有序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省司法厅对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进行实地验收,抽查了漳江司法所和夷望溪司法所,对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通过自评共有14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创新“枫桥经验”桃源方法,开展“常态+专项矛盾纠纷排查”。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6238件,调解成功6219件,成功率99.7%。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普法创新模式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还需进一步深入。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发展大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在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发挥法治参谋、保障作用。
(二)坚持法治建设,助推全面依法治县。一是着力做好规范文件审查。继续做好政府决策的助手,严格文件规范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建的氛围。三是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着力强化保障改善民生。坚持复议为民。推进建立多元联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引导群众通过多渠道化解矛盾争议。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宽公证业务办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坚持风险防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落实“三台账一卷宗”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司法所“三必调”,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