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2 号) 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 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详见附件)。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 其他支出”。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 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脱贫县统筹整合政策和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格资金监管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5日